遗赠扶养协议生成器
依《民法典》第1158条撰写:扶养义务、遗赠财产清单、交付与过户、生效与违约责任,条款可开关,财产类目可逐项增删,填完一键导出 Word。数据全程本地处理,不上传服务器。
法律要件提示(请先看这一段):
· 扶养人不能是甲方的法定继承人。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本就存在法定扶养与继承关系,无需以协议另行约定(《民法典》第1158条明确限定为「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」)。
· 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遗嘱与法定继承(《民法典》第1123条:有遗赠扶养协议的,按照协议办理)。
· 乙方应于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表示,逾期视为放弃受遗赠(《民法典》第1124条第2款)。
· 扶养人不能是甲方的法定继承人。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本就存在法定扶养与继承关系,无需以协议另行约定(《民法典》第1158条明确限定为「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」)。
· 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遗嘱与法定继承(《民法典》第1123条:有遗赠扶养协议的,按照协议办理)。
· 乙方应于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表示,逾期视为放弃受遗赠(《民法典》第1124条第2款)。
已经有遗赠扶养协议了?导入后自动转成这份范本
支持 Word(.docx/.doc)、PDF、图片。识别结果会先给你逐项复核,确认后才填入。你的文件不会被上传,识别在你本机浏览器内完成;识别引擎(pdf.js / tesseract)仅在你点击导入时才从公共 CDN 下载。
以下内容由自动识别填入,识别可能出错。请务必复核:甲乙双方姓名、身份证号、住址、电话,以及遗赠财产的具体坐落、证号与金额。财产明细通常需逐条补填。
扶养人身份与费用预算(专项校验)
扶养人不得为甲方的法定继承人(《民法典》第1158条)。若扶养人与下列任一法定继承人同名,将阻断导出。
一、甲方(遗赠人)须与身份证一致
二、乙方(扶养人)须非甲方法定继承人
三、扶养义务(第二条)
「每周__次/每次__小时」与「__日内办丧葬」留空时,正文以合理表述填充;报告周期为二选一,默认按季度。
四、遗赠财产(第三条)不勾选则不出现
五、交付与过户(第四条)
受遗赠表示期限:六十日(法定期限,依据《民法典》第1124条第2款;逾期未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,不可自由修改)。
六、变更解除·违约·争议(第六至八条)
七、其他约定与落款(第十、十一条)
八、本地数据仅存你的浏览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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